蒙面持刀槍搶劫三男分別獲刑
  □記者 劉凡靜 通訊員 陳鬆鬆 王穎
  本報訊 三名男子多次蒙面持刀槍搶劫,作案地點都在髮廊附近,作案時間均為凌晨。今年3月,海口瓊山區法院以搶劫罪分別判處三人相應有期徒刑。
  2013年8月16日凌晨4時許,邢某(男,現年20歲)、梁某(男,現年21歲)、潘某(男,現年24歲)駕駛一輛小轎車到海口府城一處髮廊,由邢某在車上接應,梁某蒙面持一把火藥槍,潘某蒙面持刀,在髮廊門口搶走被害人符某的挎包,接著進入髮廊,搶走洪某和劉某的包。當日,民警在邢某家中繳獲該把火藥槍。經鑒定,該自製霰彈火藥槍具有致傷力。三人一個月內在海口、文昌等市縣作案5起。
  瓊山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邢某有期徒刑13年6個月,並處罰金1萬元;分別判處梁某、潘某有期徒刑12年,並處罰金9000元。  (原標題:蒙面持刀槍搶劫三男分別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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